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30日讯 近日,潍坊市各级海渔部门联合公安、海警、海事等部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暨伏季休渔专项执法活动。
据了解,自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潍坊市进入为期4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期,期间,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都进港休渔。潍坊滨海区落实休渔管理制度,紧盯在港渔船监管、重点区域管控、“三无”渔船清理、涉外渔业整治等重难点环节,坚持源头预防和打击整治相结合,切实保证生态海洋建设。
据潍坊滨海区海洋渔业和水利局海洋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崔师华介绍,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休渔渔船应在船籍港休渔,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严禁外省渔船休渔期间在潍坊滨海区管辖海域和渔港停靠;所有主机功率44.1千瓦以上的渔船在航行、移泊和停港过程中,必须全程开启北斗定位系统,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
休渔期间,捕捞渔船停产停航,但养殖渔船仍可出海作业,滨海区综合运用港内巡查、海上巡航和科技监控等手段,加强在港渔船管理,确保伏季休渔与生产两不误。
崔师华告诉记者,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采捕自繁自育的贝类,以及运输养殖活鱼等渔业资源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等渔业资源;严禁为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转载、代冻、销售和加工,非法捕捞、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
休渔期间,滨海区还将以水产品市场、异常渔船等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闭环管控格局,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渔违法犯罪。对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坚决移交海警或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渔业资源虽然是可再生资源,但过度捕捞会造成渔业资源的枯竭,伏季休渔制度是当前一项重要且有效的保护渔业资源措施,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渔民,切实遵守伏休规定,共同保护好海洋渔业资源,保障海洋捕捞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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