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6日讯 1月26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会上,临时救助政策引起了关注。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临时救助是指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人口,应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起着拾遗补缺、托底保障的重要作用,也是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有效手段。
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及类型
据介绍,潍坊市于2018年重新修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将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由本地户籍人口扩大到包含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口。科学制定了救助标准,分类实施临时救助,将临时救助分为支出型临时救助和急难型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标准
对于患重特大疾病、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支出型救助对象,分别按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3-6倍给予临时救助,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的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由急难发生地镇(街)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每人次1000元(含)以下的标准实施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支出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自2019年起,潍坊市在镇(街)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3000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到镇(街)实施,临时救助效能进一步增强。2020年共救助困难群众8589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2141.5万元,其中支出小额备用金553.9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651人次。同时,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去年连续9个月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3586.0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95.28万人次,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方面的问题。下步,潍坊市将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完善细化相关措施,建立主动告知机制,提升临时救助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明确临时救助程序和责任,及时发现上报需救助对象;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探索实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社会救助合力;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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