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1-14 22:42: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4日讯 潍坊寿光稻田镇田家村刘某某于2020年12月25日到达石家庄长安区(低风险区)铁道大学附近,12月28日驾车从石家庄到达济南,2021年1月1日驾车从济南到安徽,途经昌乐收费站,下站接昌乐一人去往安徽。镇工作人员多次询问,刘某某心存侥幸,有意隐瞒行动轨迹,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12日上午,寿光市公安局稻田派出所民警对刘某某批评教育。
经了解,刘某某于1月9日晚22:30左右返回寿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昌乐高速路口引导其到寿光欧悦酒店隔离,1月10日经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阴性,1月11日,工作人员将其接回田家村。目前,刘某某正在居家观察,由村委和总支干部负责监督。
面对新冠疫情严峻形势,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依法维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无论自己家人是新冠亲密接触人员,还是自己是从中高风险区到达另一个地方的人员,都应该如实向单位以及所在村(社区)报告,万万不可心存侥幸,如果知情不报,触犯了防疫有关法律,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隐瞒事实、恶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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