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20 21:12: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0日讯 3月20日,潍坊市潍城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称,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快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扩大生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应对疫情,减轻企业缴费压力,潍城区将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不含生育保险)。
《通知》规定,潍城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3月至7月降低2.5个百分点;8月至12月降低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3月至12月降低1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阶段性降低费率为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医保费,参保单位补缴该政策实施前的欠费及预缴该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均不属于此次降费率政策范围。2021年1月起恢复原缴费费率。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统筹报销正常待遇。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确保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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