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20 17:29: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0日讯 3月20日,闪电新闻记者从潍坊昌乐县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应对疫情,减轻企业缴费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今年,昌乐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此次费率调整不含生育保险。
据介绍,昌乐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3月至7月降低2.5个百分点;8月至12月降低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3月至12月降低1个百分点。
阶段性降低费率为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医保费,参保单位补缴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实施前的欠费及预缴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均不属于此次降费率政策范围。2021年1月起恢复原缴费费率。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和缓缴医保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统筹报销正常待遇。单位缓缴期内,不划记职工医疗个人账户;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间,职工医疗个人账户中由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仍按原规定标准从结余基金中划入。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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