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10 13:25: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0日讯 2月10日,闪电新闻记者从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月9日,潍坊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9日24时,潍坊市共确诊37例,现隔离治疗36例,1例治愈出院。
2月9日新增一例为:
第37例:刘某某,男,56岁,住坊子区黄旗堡街道花坞村,系2月5日确诊病例刘某某(47岁)的叔父、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继发感染者。1月29日同刘某某(47岁)驾车到潍坊看望家属;1月30—31日因发热、扁桃体炎到黄旗堡街道卫生院就诊;2月1日—3日未外出;2月4日,因刘某某(47岁)被诊断为疑似病例而追踪到,接受隔离观察;2月9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例,临床分型轻型。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现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均无发热等症状。
张某芳连同被其感染病例共计15人
记者了解到,第37例刘某某是2月5日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叔父、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继发感染者。也就意味着,加上之前被确诊的11例,截至2月9日,张某芳已经直接或间接导致14人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而潍坊全市目前共确诊37例,张某芳连同被其感染的病例共计15人。
这15人分别为:
1,张某芳,男,45岁,经济开发区人。有外地3天旅行史(个人隐匿)。1月21日,因咳嗽收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经追溯性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夏某某,男,33岁,奎文区人。与张某芳有共同外地3天旅行史。1月20日,因头疼发热在家自服抗炎、镇痛药物。1月28日,以“发热8天,咳嗽、胸闷2天”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传染病房隔离治疗。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3,陈某,女,31岁,奎文区人,与夏某某系夫妻关系。无外地接触史。1月24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7日,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传染病房隔离治疗。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4,于某某,男,27岁,奎文区人,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某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3日,收住阳光融和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4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5,孙某某,女,49岁,经济开发区人,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某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3日,收住阳光融和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4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6,刘某某,男,47 岁,济南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7,韩某某,女,62 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因发热7天到定点医院就诊,CT检查示双肺炎症,收住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8,戴某某,男,48岁,奎文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曾于1月21日与张某芳接触,同车20余分钟。1月25日开始发热,后缓解。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9,马某某,女,23岁,昌邑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2月5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0,刘某某,男,62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1,刘某,男,31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2,李某某,女,32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3,于某某,女,60岁,奎文区人,系确诊病例(夏某某)姨妈。2月3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2月5日,经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即收住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入院后检查,血常规示淋巴细胞低,CT示双肺炎症。2月7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4,于某,女,26岁,奎文区人,系确诊病例(夏某某)表妹。2月3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2月5日,经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即收住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入院后检查,血常规示淋巴细胞低,CT示右肺炎症。2月7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5,第37例:刘某某,男,56岁,住坊子区黄旗堡街道花坞村,系2月5日确诊病例刘某某(47岁)的叔父、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继发感染者。1月29日同刘某某(47岁)驾车到潍坊看望家属;1月30—31日因发热、扁桃体炎到黄旗堡街道卫生院就诊;2月1日—3日未外出;2月4日,因刘某某(47岁)被诊断为疑似病例而追踪到,接受隔离观察;2月9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例,临床分型轻型。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潍坊奎文警方已对张某芳立案侦查
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已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开潍坊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潍坊市共确诊37例新冠肺炎病例。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的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其中,奎文区23例、诸城市2例、寿光市1例、安丘市1例、高密市1例、昌邑市1例、临朐县3例(治愈1例)、昌乐县5例。有疑似病例2例。目前,1名患者治愈出院;1名患者病情较重,其他患者生命体征均稳定。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80人,解除医学观察596人,尚有28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有关医院进行集中观察的医务人员,均无异常。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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