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01 11:00: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日讯 2月1日,潍坊市昌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昌乐县不断接到社会爱心企业、 爱心人士来电, 纷纷表达捐赠意愿, 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互助精神。为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昌乐开始接受社会捐赠款物。
一、 接受捐赠主体
(一) 昌乐县慈善总会
1. 物资捐赠
接收地点: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 1 号楼 8 楼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6—6232112
2. 社会捐款
户名:昌乐县慈善总会
帐号:90706000020100136420
开户行: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捐赠资金请备注“疫情防控” 字样。
(二) 昌乐县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中心
1. 物资捐赠
联系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 5 号楼 505 室
咨询电话:0536—6223578
2. 社会捐款
户名:昌乐县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昌乐县支行
账号:222101715957
二、 第一批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
(一) 医用防护物资
1. 防护服:符合 GB19083-2010 标准防护服, 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 N95 口罩:GB19083—2010 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3. 医用(外科) 口罩:YY0469—2011 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4. 正压隔离衣, 防护面罩, 护目镜, 消毒液等。
(二) 其它非医用防护物资。疫情防控基本防护用具和消毒用品。
现阶段暂不接收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 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2. 募集善款及其使用情况, 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3. 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 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 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捐赠用途。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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