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01 16:00:11
齐鲁网·闪电新闻潍坊11月1日讯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1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控辍保学的良好格局,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应上尽上”,潍坊现将教育部门控辍保学工作联系方式公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宣传制度,方便学生及家长进行政策咨询、困难求助、建言献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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