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05 18:42:09
齐鲁网潍坊9月5日讯 9月5日,寿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重要通知,明确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筹资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2019年山东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2019年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居民大病保险2019年按人均81元筹资。
对此,寿光市将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功能。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寿光市落实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性政策,其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取消其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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