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03 16:29:09
齐鲁网潍坊9月3日讯 9月3日,潍坊交警公布8月份潍坊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两起典型案例,本次19人上榜,彻底结束驾驶生涯。
根据名单显示,本次禁驾的19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57岁,驾龄29年,年龄最小23岁,驾龄仅有两年。12人因逃逸被终生禁驾,3人酒驾,2人酒逃,2人醉驾。
典型案例
陈某伟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8年11月1日21时50分许,陈某伟驾驶鲁GH**08号小型轿车沿诸城市昌盛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诸城市昌城镇昌盛街西河崖村南路口处,与那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那某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伟找人顶替逃离现场,后于次日投案。
经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证,确定陈某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6月6日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陈某伟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7月16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陈某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徐某萌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8年7月14日00时10分许,徐某萌酒后驾驶鲁GX**21号轿车(载姜某某)沿灶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草庵村路口处,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后电动三轮车散落物又砸到沿灶朱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徐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张某某死亡,王某某、姜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经昌邑大队认定,徐某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2月25日经昌邑市人民法院判决,徐某萌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7月18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徐某萌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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