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14 00:36:08
齐鲁网潍坊8月14日讯 8月13日,记者从潍坊市奎文区教体局了解到,根据2019年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奎文区定于8月份中下旬集中办理普通中小学转学。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有关规定,结合奎文区实际,对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转入奎文区内中小学的学生和转入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入学生应符合转入学校当年度招生条件。其中,属于区内转学、转入学校为公办学校的学生,户籍和常住房产必须在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户口簿和常住房产登记地址一致;转入学校规模适宜(在校生总数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初中或小学不超过2000人),且和转出学校不在同一学区;转入年级为非毕业年级且有空余学位。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准转学。空余学位不包括用于休学复学的预留学位(最多为同年级教学班个数的二分之一,最低不少于2个)。
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学籍调整手续。其中,转学到奎文区外学校。首先向转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对方同意;再向转出学校申请并提供拟转入学校和转入班级的信息;转出学校同意后提报区教体局,确认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手续。转学到奎文区公办学校。自今年起,统一通过“奎文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中的“转学”模块办理。转学到奎文区民办学校。暂不通过转学平台办理,需先向转入学校申请同意接收,转入学校提报区教体局,确认后办理后续手续。转学到奎文区民办学校的,8月25日前向转入学校申请,并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8月28日前提交区教体局确认;8月29日转学学生报到;9月15日前联系转出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电子学籍相关手续。奎文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536-6036016。
(带*号的学校在校生总数目前已超过2000人,暂不接收转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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