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24 23:39:07
齐鲁网潍坊7月24日讯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7月24日,寿光交警破获了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死亡案件,两名男子原本想通过逃逸来逃避法律制裁。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刚逃了没几天,他们就被警方绳之以法。
近日,寿光公安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寿光三号路台头镇北洋头村一家具商场附近一车撞行人后,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事故勘察民警迅速到达案发现场,通过走访和调取监控立即锁定并抓捕嫌疑人。据办案民警回忆,到达现场之后,发现一名中年男子躺在护栏旁,头部受伤严重,经医院全力抢救后死亡。专案组昼夜连续工作,在案发附近超市监控中发现重要线索,初步确定事故发生时间及嫌疑车辆。通过对视频监控反复查看,经比对,确定车型为白色起亚K3。同时,在事发附近一宾馆处查到同乘人员孙某信息,并最终确认驾驶人张某身份。在固定证据之后,民警在寿光一布厂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后,张某起初对肇事逃逸拒不承认,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张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3岁,山东巨野县人),事发当晚与孙某喝酒后,驾驶白色起亚将孙某送至宾馆后驾车回家,由东向西行驶至寿光三号路台头镇北洋头村源顺家具商场门口附近时,低头看手机,导致悲剧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在寿光市寿济路马店加油站附近,两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其中一方驾驶人死亡,另一方驾驶车辆逃逸。随后,民警调取沿途100余处监控,经过摸排沿途小区、村庄,走访大量群众后,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轮胎厂,最终将于某某抓获。据于某某交代,发生交通事故后,他因担心被处罚,索性驾车逃离了现场。肇事逃逸,罪加一等。等待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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