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19 16:29:07
齐鲁网潍坊7月19日讯 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驾驶员不把自己的安全当回事,心存侥幸,饮酒上路。7月18日,潍坊昌乐交警查获了一起十分罕见的酒后驾驶案件。不仅酒驾司机是一位女性,而且她还开车载着儿子行驶。面对这位“宝妈”不负责任的做法,执勤交警对她做出了严厉处罚。
当晚9时许,潍坊市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方山路全福元路口南侧依法查处酒驾行动中,发现一辆红色的奔驰轿车“形迹可疑”,该车在距离查酒驾地点50米处停了下来,而且想往后倒车。因为后面车太多而倒不动,所以停在原地迟迟不肯前行。随后,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车拦下。
19日,记者采访了参与当晚查处酒驾行动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张兴国。他告诉记者:“开红色奔驰轿车的是一名女同志,当时车上拉着她的儿子,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车上还拉着她的一个朋友,女司机被查住以后,非常惊慌。”面对执勤民警的盘问,女驾驶员刘某比较配合,最终承认自己喝了一杯白酒。在对刘某进行盘问的同时,民警要求她找人来将车辆开走,将孩子带离现场。
在酒精检测之后,结果显示为58.8㎎/100ml,驾驶员刘某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刘某给予罚款1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据介绍,从前期查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酒驾或醉驾人员都是男性,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些女性驾驶员心存侥幸,以为交警会对她们“高抬贵手”或“免检放行”,实则不然。刘某酒后驾车,不仅将自身置于险境,而且还威胁了孩子和朋友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不要存侥幸心理,务必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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