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6-28 16:30:06
齐鲁网潍坊6月28日讯 6月28日,记者从潍坊电网获悉,根据相关要求,小区居民用电是由供电公司服务到户,一户一表,但是目前,潍坊市部分老旧小区电费仍然由物业收取,导致跳闸停电、电价过高等问题频繁出现,针对该问题,潍坊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接收改造,尽早彻底解决老旧小区用电问题。
据了解,2009年之前,由于缺少“一户一表”供电到户政策支持,居民小区正式用电采取由开发单位申请用电,供电公司供电到总表模式,供电公司与开发商合同约定的产权分界点在10kV高压接入点处,这些小区是物业统一收取电费。2009年《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小区供电设施由开发企业建成后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统一运行维护,居民用电一户一表,统一服务到户,户表以上部分,由供电公司台区经理提供专业服务,小区居民供电安全、可靠电价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不存在加价情况。
2016年省住建厅会同13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16〕4号),通知要求,凡列入改造规划的老旧小区,主要是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5年内完成改造,专业经营单位“一户一表”服务到户,改造资金采取“专业经营单位投入一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一块、原产权单位分担一块”的方式共同解决。采用这种方式改造的老旧小区需政府认定且列入改造计划,其他未列入计划的非一户一表小区,改造方式政府无相关要求,可由产权单位按照《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鲁建标字〔2016〕13号)改造后移交给供电公司,由供电公司“一户一表”服务到户。
目前潍坊新建小区供电设施的建设,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由住宅建设单位投资,按标准建成通过验收后移交给供电公司服务到户。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把小区供电设施纳入改造范围,供电公司将密切关注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积极推动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接收改造,尽早彻底解决老旧小区用电问题。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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