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28 17:33:05
齐鲁网潍坊5月28日讯 假如你上网时无意间浏览到类似的信息“办一张银行卡交给我们,就能赚到300元……”1张300元,10张3000元,那100张……,这算盘听起来是不错,但是公安部门提醒,切勿出卖自己的银行卡,小心摊上大事!
今年2月份以来,奎文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先后赴陕西省汉中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烟台市等地,分别抓获五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武某(男,19岁)、李某(女,18岁)、张某某(男,32岁),胡某(男,21岁),张某(男,23岁),五人均系陕西省汉中市人。
现已查明,五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U盾等物品是用于犯罪的情况下,用本人信息申请银行卡并联系多人办理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物品出售,非法获利数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押送至潍坊市看守所
工作中办案民警发现,购买银行卡的买家一般都出于非法目的,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 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图眼前小利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收购、售卖他人银行卡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而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极有可能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公安部门提醒,买卖银行卡会泄露个人信息,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加大警方侦破追赃的难度,并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不法分子利用买来的银行卡进行犯罪活动,这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而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影响授信额度,贷款的难易程度。征信不良期间将对你生活各个方面造成影响,比如求职、贷款买房、申请银行卡等都将面临很多限制。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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