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11 10:17:05
齐鲁网潍坊5月11日讯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驾驶员因对交通标识或道路不熟悉,可能在无意当中违章驾驶。然而,一些驾驶员明知故犯,以“耍小聪明”的方式躲避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短短2分钟内被扣掉36分的违章车辆您见过吗?5月10日,山东高速交警“曝光”了一辆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大王”,驾驶员连续做出的3个违章动作全部被监控记录抓拍。
高速路倒车
记者从警方公布的这段监控视频中看到,当这辆号牌为鲁GXXX12在行至青银高速167公里处时,因错过了匝道口突然停在了应急车道上,开始缓慢倒车。记者发现,该车辆在倒车过程中走走停停。发现倒车比较危险且“效率低下”,驾驶员突然变倒车为左转,直接将车辆转入施工禁行区域。随后,驾驶员竟然下车,将车牌号进行了遮挡,直接用粘贴物将倒数第二位的数字1遮住,以躲避交警处罚。在准备就绪之后,该驾驶员驾车逆行驶入行车道。
驾驶员下车遮挡号牌
据高速交警介绍,该驾驶员在1分多钟的时间内连续做出3个违章动作,危险性极大。她面临的处罚是:高速倒车记12分,罚款200元;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罚款200元;高速逆行记12分,罚款200元。另外,该驾驶员将被暂扣驾驶证,并重新学习科目一与科目三。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领回驾照,上路行驶。
逆向行驶
据悉,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另外,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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