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17 19:04:04
齐鲁网潍坊4月17日讯 4月17日,潍坊交警公布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另一起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目前,两起案件驾驶员均已被依法处置。
楚某超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8年10月4日22时30分许,楚某超驾驶鲁GA**75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高密密水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南湖植物园西路段时,与骑二轮电动车的杨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杨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楚某超驾车逃逸。
经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楚某超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2019年1月15日,经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决,楚某超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9年2月21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楚某超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臧某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7年10月16日21时20分许,臧某龙醉酒后驾驶鲁GV2791号牌小型轿车沿高密市家纺路由北向南行驶到胶济铁路平交道口时,撞到道口护桩上,造成轿车损坏,乘车人岳某某当场死亡,臧某、刘某受伤。
经高密市交警大队认定,臧某龙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2018年10月26日,经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决,臧某贻龙犯交通肇事罪,后臧某龙上诉,2018年12月12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2019年2月25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臧某龙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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