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0 17:48:03
齐鲁网潍坊3月20日讯 3月20日,潍坊交警公布四起终身禁驾典型案例,其中两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一人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一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
董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8年3月30日22时30分许,董某醉酒驾驶鲁GD7V**号小型轿车沿青州市何官镇口普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孙板小学对面时,与鲁G678**轻型普通货车、鲁GU79**小型普通货车、鲁GQ60**小型普通客车及行人李某亮、张某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李某亮、张某远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
经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验调查,认定董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1月16日经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董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9年1月9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董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马某奎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8年7月22日23时50分许,马某奎饮酒后驾驶鲁VS82**号小型轿车载乘员王某、王某东、于某洋沿羊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羊临路16公里+600米处时,与前方顺行李某举驾驶的鲁G569**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追尾道路交通事故,致李某举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撞在羊临路东侧树上,致使两车受损,李某举死亡。事故发生后,马某奎驾车逃逸。
经寿光大队调查认证,确定马某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2月12日经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决,马某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2018年12月17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马某奎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嵇某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7年5月3日21时35分许,嵇某驾驶鲁GGT7**号五菱牌微型普通客车沿高密呼家庄镇九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后下口村东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刘某俊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刘某俊受伤。事故发生后,嵇某驾驶车辆逃逸,后刘某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嵇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9月7日经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决,嵇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嵇某提起上诉,2018年12月6日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1月20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嵇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尚某国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8年10月06日13时50分许,尚某国酒后驾驶鲁VL12**号三轮汽车沿丹崮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山东亿佳食品有限公司门口右转弯时,与顺行的窦某涛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窦某涛受伤后死亡,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尚某国弃车逃逸。
经临朐大队调查认证,确定尚某国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2月14日经临朐县人民法院判决,尚某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2019年1月28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尚某国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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