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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民“转转”上买吸尘器钱打水漂 平台回复报警后才受理

来源:潍坊晚报

作者:

2019-03-05 10:21:03

3月4日,青州的张女士反映,春节前她在“转转”二手商品交易APP上选购了一款吸尘器,付款后卖家以各种理由推迟发货,最终她没能收到货。目前,这名卖家已联系不上,平台也在推卸责任。对此,律师表示,根据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平台经营者若未采取必要措施,需承担连带责任。

网购二手吸尘器 卖家称节后发货

3月4日,青州市圣水花园小区居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了一个月以来的网购经历,货物没收到,生了一肚子气,并且货款打了水漂。

2月1日,张女士打开手机“转转”APP,查看有没有自己用得着的商品。很快,张女士发现了一款吸尘器,看上去比较新,根据卖家的说明,它的功能比较多,并且价格非常便宜,只卖130元。“由于是二手商品,价格自然比新的便宜不少。”张女士对记者说,经过简单了解后,她就下单了,并在1个多小时后支付了费用。

随后,卖家发来信息称“会接着发货,就是不知道物流是否放假,需要先去看看”。对此,张女士当时信以为真,毕竟那时候快过春节了,有些物流、快递公司进入了春节模式。“到了晚上,卖家又发来信息,称物流放假了,等节后上班再发货,并且一早发货当天就能到达潍坊。”张女士对记者说,卖家是烟台的,这么短的路程确实很快就能到达。

“因为春节物流公司放假的原因,我购买的吸尘器没有发货,但卖家还是在转转平台上提交了发货的信息。对此,我没有太在意,只等着在春节之后收货。”张女士说,本以为此事会很顺利,没想到节后一直没收到货。

买方支付货款后,卖家发货一拖再拖

根据卖家的承诺,2月10日物流公司就会上班,张女士对此深信不疑。2月10日这一天,张女士发现转转平台自动将130元货款转给了卖家,可是她还没有收到吸尘器。

张女士再次联系了卖家,对方称物流公司2月11日上班,到时候会发货。“同时,对方还说‘钱瞎不了你的,东西我发给你’,看到这条信息,我就放心了。”张女士说,卖家称2月11日就能发货,可是到了2月14日她还是没有收到。无奈,张女士再次联系了卖家。“卖家还是把责任推给了物流,称今年物流上班晚,节前积压的货物还没有发完,他也很着急,同时还保证第二天早上就给发货。”张女士说。

2月15日,张女士联系卖家时,对方称已经发货了,并且保证2月16日早上就会到货。张女士气愤地说,2月16日,她在转转平台上给卖家发信息,询问发货情况,对方从此再也没有回复。

无奈,张女士又给卖家打电话,对方始终不肯接电话,发信息不回。直到这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也许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骗局。

卖家联系不上,平台称报警后才受理

虽然迟迟没收到货,但张女士仍抱有一丝希望。不过,最近几天她回忆了与卖家之间的交流,发现自己真的上当了。“从一开始,卖家就称自己讲诚信,为了100多元钱不值当骗人。最后,对方找各种理由不发货。”张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她上网查询了一番,发现之前有人在转转平台上购物被骗。

张女士这次损失了130元钱,钱不是很多,她本想就这么算了,可是越想越生气,于是她试图联系转转平台的客服人员,可是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没过几天,客服人员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让她去报警,然后才能受理。

与此同时,张女士还收到了转转平台客服人员发来的短信。“对方让我报警,然后再让公安部门提供订单号、用户手机号、事件经过、办案民警的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张女士说,商品是通过“转转平台”购买的,如今出现了问题,平台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而不是让用户自己报警。

3月3日,记者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尝试着联系卖家,发现对方的电话处于开机状态,却没有人接听。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张女士提供的转转平台客服电话,发现始终处于占线状态。

以次充好,成为网络二手交易常见套路

根据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闲置物品交易规模已达5000亿元,并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发展,各类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不断涌现。因为交易的是二手商品,并且卖家多是个人,难以监管,导致消费陷阱层出不穷。

曾在多个二手商品交易平台销售过个人物品的市民马先生向记者坦言,随着交易区域的扩大,各种套路层出不穷,最常见的就是“以次充好”。“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销售的商品,价格都比较低廉,买家收到商品后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因维权成本高于商品本身价格,往往会忍气吞声。”马先生说,这助长了卖家销售劣质商品的气焰。

同时,记者发现,多数二手商品交易平台注册门槛低,往往只需要一个手机号就能注册,可以随意发布商品,只要不是违禁品就行。“二手商品不同于新品,本身质量就难以评定,一些消费者图便宜,在卖家夸大商品本身质量和新旧程度下,往往会动心。”马先生说,有一些卖家,专门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销售劣质商品,或者干脆通过好看的图片,欺骗消费者。

若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今年1月1日我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闲置物品交易平台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平台对卖家信息有审核义务,对产品信息要进行监管,违法物品不允许出售。同时,涉及到产品质量,平台要有协助消费者解决的机制。

另外,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另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进行闲置物品交易时,应尽量选择同城当面交易。购买前要确认商品的性能和新旧程度,最好索要原始购物发票。若发生消费纠纷,可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杨凡、王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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