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28 17:10:02
齐鲁网潍坊2月28日讯 2月28日,记者从潍坊昌乐公安了解到,从现在开始,昌乐市民如需办理临时身份证,不必再像以前那样专门跑到县城去办,而是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就能申请办理这项业务。除了办理地点增多之外,如今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能实现现场受理、现场制发,大大节省了等待时间。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一次办好”,昌乐公安部门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将负责受理制作群众临时身份证权限下放到全县派出所户籍室,统一为全县13处派出所户籍室购置了临时身份证制证设备、制证材料,为各所人口管理系统开通安装临时身份证受理权限。目前,昌乐13个派出所户籍室临时身份证受理制作工作已正常运作。今后,昌乐市民如在办理社会事务时,急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不必再到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申请办理,而是直接能在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实现快速办理。“立等可取”的快捷制证效率,将大大方便昌乐市民的日常生活。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此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于公民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对于公民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公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从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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