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11 20:40:02
齐鲁网潍坊2月11日讯 2月11日,寿光市正式公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寿光文化之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激发基层文化人才创作活力,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根据《“寿光文化之星”工程实施意见》要求,从11日开始,寿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批“寿光文化之星”推荐选拔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寿光市宣传文化领域从事文艺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等的专业人才,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化人才。选拔人才重点面向基层一线专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此选拔范围。
在评选要求上,要求参评人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热爱宣传文化事业,长期扎根基层,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和喜爱;业务水平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本专业领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对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出较大贡献。其中,文艺创作表演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文艺素质和专业水平,在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演出、展览、文化交流等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文化传承传播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在文化宣讲、文化传承、新闻传播、社科普及、民俗研究、文博事业保护发展、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宣传文化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在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策划、文化项目实施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另外,《通知》要求参评人员具有良好发展潜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培养培训、实践锻炼,可以进一步激发潜能、提高水平,发展成为基层宣传文化领域某一方面的领军人物或复合型人才。
据介绍,本次评选活动推荐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原则上要求寿光市每个镇(街区)推荐3名左右,市直部门(单位)、大中型企业、各协会根据各自实际进行推荐。文艺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三个门类人才统筹兼顾。在推荐程序上,要求各镇(街区)、部门(单位)推荐,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推荐人选经市直主管部门或镇(街区)党(工)委审核后推荐上报(市文联各协会推荐人选由文联负责审核上报)。在上报程序后,市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随后,入选人员在市内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由寿光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及资助经费。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填写《“寿光文化之星”推荐表》1份,分别经所在单位(村、居)和市直主管部门(或镇街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另外,每位推荐人选须报送1至2件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本次活动的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月18日下午5点,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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