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15 17:40:01
齐鲁网潍坊1月15日讯 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一旦驶入高速路,不但对车辆的行驶速度有硬性要求,而且对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也有严格要求。随着春节日益临近,很多潍坊市民都会选择驾车通过高速路回家探亲,而在高速公路上,这些危险的驾驶行为可万万要不得。
1月15日,山东高速交警一支队公布了两起发生在青银高速公路上的严重违章行为,而违章车辆都是潍坊号牌。在监控视频中,鲁VR785T的黑色轿车由于驶过了距离昌乐9公里的一处匝道后,冒着危险逆行,最后又右转驶入匝道。尽管倒车的距离仅有几米,但仍被监控拍下了全过程。
鲁VR785T黑色轿车在高速路上倒车。
驶入匝道“溜之大吉”。
无独有偶。同样在青银高速,一辆车牌为鲁GG7J16的黑色机动车同样也做出了在高速路上倒车逆行的危险动作。据交警判断,该机动车也是驶过了匝道口,为了节省时间,却冒着被后车追尾的风险硬是把车倒到了匝道口,然后扬长而去。
鲁GG7J16机动车在高速路上突然停车逆行。
车身靠向临近车道,给其它车辆安全行驶构成威胁。
记者了解到,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行驶速度非常快,一旦突然停车甚至逆行,极容易给后方车辆的安全行驶构成威胁。一旦对方躲避不及,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轻则车辆受损,重则造成人员伤亡,而类似的悲剧已多次上演。例如,2017年7月15日,安徽铜陵,因走错路,一小车高速路上倒车,被后车追尾撞飞数米。事故造成6人受伤。2013年8月2日,浙江发生了一起后果恶劣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原因是一辆大巴在因为错过匝道出口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造成的,导致后方半挂车与大巴车发生追尾事故,半挂车驾驶人当场死亡,23人受伤。如果涉事车辆都能遵照交通法规有序行驶,那么这些悲剧就会被避免。
对于高速公路违章行为,警方也是严肃查处。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人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等相关规定,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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