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15 16:01:01
齐鲁网潍坊1月15日讯 如今到了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关键期,能否防患于未然,确保平安过冬事关群众切身利益。1月15日,寿光市公安局公布了刚刚破获的一起典型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犯罪嫌疑人也因此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了解到,近日寿光市公安局侯镇派出所在联合侯镇政府安监办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在寿光侯镇工业园某集团商品房一车库内发现大量92号汽油及-10号柴油。在小区内私自存储汽柴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检查人员不敢懈怠,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就查明系沈某安(男,38岁,寒亭区高里镇人)私自存储。经调查,该车库内存储92号汽油0.38吨、-10号柴油0.8吨,并且沈某无销售汽柴油的任何资质,侯镇派出所民警以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依法将沈某安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沈某安供述,自2017年10月份以来,其从他人手中低价收购92号汽油、0号柴油、-10号柴油,储存于侯镇工业园某集团商品房车库内供自己使用。在民警检查时,0号柴油已使用完。沈某安对自己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寿光市公安局依法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沈某安行政拘留并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汽油和柴油。据悉,小区内私自存放危险物质,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是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私自存放,一旦发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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