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7 21:41:12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采取不正当方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索要债务,却触犯了刑法。潍坊临朐一男子刘某,为了追回他人欠自己的钱,竟然伙同自己的同学贺某光天化日之下将欠债人从公司带走,非法拘禁12个小时······
近日,临朐县公安局龙山治安办接陈某报警称:其因经济纠纷被刘姓男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在被强迫做完网络贷款后才得以被放回家。
经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以及综合陈某的报案材料,该案真相大白,原来,刘某因妻子临产,手头有点紧,便想找苏某要回欠款,苏某告诉刘某钱都通过借贷公司借给了白某,可以找白某要回这笔钱,但白某现已外出躲债,苏某便告诉刘某可以找当时给白某担保的陈某要回欠款。于是,刘某找到了与陈某在一个公司上班的同学贺某,承诺在要回钱来之后给贺某一点好处费,两人便到陈某所在的公司将其强行拖到车上带走,期间刘某、贺某不允许陈某打电话,只允许陈某在被监视的情况下发信息筹钱,在筹钱未果后带陈某到青州强迫其做完网络贷款才放其回家。
目前,嫌疑人刘某和贺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临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审讯,刘某、贺某对他们非法拘禁陈某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通讯员井长海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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