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6 20:46:10
齐鲁网潍坊10月26日讯 目前,寿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向纵深开展。10月26日下午,寿光韩某兴、张某芸夫妇寻衅滋事案一审公开宣判。经审判,被告人韩某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某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记者从寿光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寿光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经审理查明:早在2017年9月12日,因与被害人王某军发生纠纷,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强行扣留王某军鲁轿车一辆,王某军对此事多次报警,公安机关对韩某兴、张某芸下达告诫书,责令其归还车辆、通过正规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后,韩某兴、张某芸仍然拒不归还车辆。此外,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自2004年占用寿光市稻田镇孟桥村集体土地2.5亩耕种,自2005年占用该村集体湾塘种植树木等,经村委催要,拒不归还村集体上述土地,亦不缴纳土地承包费人民币21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无视正常的纠纷处理规则,肆意强行扣留他人财物,且在相关部门责令退还后仍拒不交出,两被告随意占用集体财产拒不交纳费用也不按要求退还,其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及正常的社会秩序,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作出判决。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