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18 19:39:12
近日,寿光市公安局破获一系列盗窃手机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霍某、李某二人流窜多地,疯狂盗窃数十次,案值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虽然案值不大,连续作案带来极坏的社会影响。
经审讯,李某在河南一家公司上班,因年底业务量少,单位放假。于是,其就来寿光找到好友霍某。李某见霍某每天不上班,还有钱花,便要求有盗窃“神技”的霍某带其一起干。因其没有“技术”,他便负责转移赃物。每次霍某盗窃得手后,便迅速将财物转交给附近的李某,李某迅速带着赃物撤离。于是,两人就成为“偷盗组合”,一年内多次流窜作案。
据嫌疑人交代,在2017年,两人共同作案就多达10余起。第一次是2017年3月份的一天中午,霍某和尹某(另案处理)在胶州市一超市盗窃一部黑色的华为P10 PULS手机;第二次是2017年5、6月份的一天中午,霍某和尹某(另案处理)在从青岛到平度的客车上盗窃一黑色联想笔记本电脑;第三次是2017年11月26、27日晚上,霍某和李某在寿光东城全福元门口外盗窃一部土豪金色VIVOX9PULS手机;第四次是2017年11月底的一天上午,霍某和李某在寿光东城全福元门口外盗窃一部黑色手机;第五次是2017年12月1、2日上午,霍某和李某在寿光全福元百货门口外盗窃一部白色华为手机;第六次是2017年12月5、6日晚上,霍某和李某在寿光佳乐家超市服务吧台处盗窃一部白色华为手机;第七次是2017年12月7日左右的一天中午,霍某和李某在全福元世纪广场店盗窃了一部华为手机;第八次是2017年12月7、8日上午,霍某和李某在胶州一家超市门口盗窃了一部土豪金色的苹果6PULS手机,在同一天下午又在这家超市盗窃一黑色小米手机;第九次是2017年12月9日左右的晚上,霍某和李某在诸城市一家超市盗窃了一部土豪金色的苹果6S手机,当天还在这家超市盗窃一部土豪金色VIVO Y67手机; 第十次是2017年12月10日上午,霍某和李某在高密一家超市里面盗窃土豪金色VIVO 手机;第十一次是2017年12月11日晚上,霍某和李某在寿光市阳光春天一楼盗窃一部白色OPPO手机;第十二次是2017年12月13日上午,霍某和李某在寿光市全福元百货盗窃一部黑色华为手机。
圣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果断出击,通过视频侦查,迅速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过仔细研判,周密部署,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霍某交代,大部分受害人将手机放在兜里,都暴露在外面一部分,让其有机可乘,稍一近身,迅速掏取财物。所以,警方建议大家在商场等人员较多的场合,要将财物放在内兜或有拉链的兜内,并时刻保持警惕,护好装财物的兜,以降低财物被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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