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23 11:26:05
齐鲁网潍坊5月23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郑光清)安丘三男子饮酒时一时兴起,合谋到附近的河沟里偷盗别人捕获的龙虾,被发现后竟然实施抢劫。5月19日,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安丘警方刑事拘留。
15日凌晨0时30分许,安丘市公安局接警台接一男子报警,称其在兴安街道某村西一河沟内捕捞龙虾时被人抢劫,被抢龙虾及网具价值2000元。
接报后,兴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找到了受害人。据受害人李某反映,当时他在河沟内查看前几日投放下的网具,正好碰到三名男子偷他未收获的龙虾。看到李某过来,该三名男子竟谎称这些龙虾是他们放养,并以殴打、扬言将李某扔到河里淹死等方式对其进行威胁,后又逼迫李某下河将网获的龙虾交给了他们。之后,三名嫌疑人将抢来的龙虾放入车内,遮挡了车牌后扬长而去。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信息线索,结合案发周边天网工程十余处监控录像的调查取证,民警最终确定车牌号为鲁GP***B的一辆丰田轿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该车车主系安丘城区男子潘某,32岁。
17日下午,民警对潘某进行传唤,通过调查讯问及受害人辨认等取证工作,确定本案另两名嫌疑人系安丘男子王某、栾某,民警遂立即对该二人进行传唤。
面对民警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声称当时并未对他人进行抢劫,拒不如实供述,妄图逃避处罚。民警迅速调整审查方案,讲事实、摆证据,最终,三名犯罪嫌疑人心里防线先后被突破,如实供述了合谋盗窃龙虾继而进行抢劫,并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讯问的犯罪事实。
原来,14日晚,犯罪嫌疑人潘某、王某、栾某一起饮酒至深夜,潘某讲到某处河沟内有人下网捕龙虾。于是三人产生了盗窃别人劳动成果“解馋”的想法。15日凌晨,由未喝酒的王某驾车,三人到达河沟处偷龙虾。没想到正巧遇到李某,情急之下,三人对李某进行恐吓、威胁,并将龙虾抢走。
19日,犯罪嫌疑人潘某、王某、栾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安丘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