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04 17:10:05
齐鲁网潍坊5月4日讯(记者 李涛)3日,潍坊市质监局在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潍坊昆仑天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和《潍坊迪奥食品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即上岗作业作业案》。
潍坊昆仑天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的2个低温液体储罐和1个潜液泵池于2015年11月15日检验有效期到期。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上述压力容器正在使用,该公司无有效的检验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被责令该公司改正。
2016年10月25日,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做出乐市监处字【2016】501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国库。该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上缴了罚款。
潍坊迪奥食品有限公司在用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锅炉和压力管道。该公司提供不出上述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该公司逾期未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017年4月17日,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做出乐市监处字【2017】58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国库。该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上缴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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