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04 15:45:05
齐鲁网潍坊5月4日讯(记者 郑鹏飞 通讯员 刘恩科 秦昕)近日潍坊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割电缆案件,三次盗割电缆共计100米,给道路来往的行人带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无业游民盗割电缆攒路费
出生在山西的陶某高中毕业之后就四处打工,2005年来到潍坊后,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平时钱不够花的,就在劳务市场找活。在跟其他人闲聊的时候,听说铜电缆很值钱,卖废品来钱快,另外晚上行人很少,偷路灯电缆很容易得手,就想着去偷路灯的电缆赚钱。
今年手机卡开始实名制,陶某因为一直没办二代身份证,没法去移动公司实名认证,手机号被移动公司强制停机了,很多活没法接,就想回家办二代身份证,但是没有路费,就想可以偷些电缆卖了钱攒点路费,买火车票回家。
盗割电缆100米,判刑三年
第一次陶某骑着自行车来到潍坊高新区北宫街金马路路口,盗割了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电缆10米,第二天一早就卖给了收废品的。陶某发现很容易到手,又没有人发现。过了一个星期,他又来到该路口,第二次盗割路灯电缆45米。尝到了甜头的陶某隔天实施了他的第三次盗割。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刚割完45米电缆准备装袋时,就被蹲守的巡逻人员发现,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民警抓获。经物价部门鉴定,被告人陶某盗割上述电缆造成损失人民币5666元。
经潍坊高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以破坏性手段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符合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破坏电力设备 最高可判死刑
法官表示,偷盗电缆不只是简单的经济损失,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对桥梁安全、道路行车、交通管控、人畜安全、电网运行等都有不良影响。
很多人以为电缆价值不高,误以为偷窃电缆只会构成盗窃罪,量刑也会比较轻。事实上,若因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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