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9 17:44:04
齐鲁网潍坊4月19日讯(记者 于刚)两名犯罪嫌疑人骑摩托车白天入户盗窃,两天时间疯狂作案30余起。临朐警方以红色125摩托车为目标,通过监控录像逐步排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信息,将两名男子抓获归案。
2017年3月22日、3月23日,临朐县公安局蒋峪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多起失窃报案,家中手机、金银首饰、现金、平板、古钱币等物品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案发现场附近及村庄出入口监控发现,戴头盔、同乘一辆红色125摩托车的两名男子在多处案发现场附近出现,行迹十分可疑。通过侦查,民警发现22、23日两天,临朐县城蒋峪镇、沂山镇、九山镇共发生白天撬锁入户盗窃案件30余起,经比对,确认均为该两名犯罪嫌疑人所为。
蒋峪派出所立即会同刑警大队、九山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对两名“江洋大盗”的线索进行了周密梳理,对125摩托车来去方向进行排查,并调取了沿途大量监控录像。民警对所有的证据线索进行详细比对,经走访摸排,终于锁定嫌疑人在沂水县马站镇的一处大院内居住,但是大院里住着三四十户人,给排查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民警在大院前秘密蹲点守候,但是嫌疑人一直没有出现。
民警毫不气馁,通过对大院内人员进行周密排查,终于确定了嫌疑人为吴某某(42岁,沂水县马站镇人)、高某某(37岁,沂水县马站镇人)。3月27日,专案组民警决定实施抓捕,经周密部署,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高某某当场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了作案用的摩托车、头盔、鞋等物品和手机、平板、金银首饰等部分赃物。经与沂水县、沂源县公安机关联系,确认犯罪嫌疑人用同样作案手法,先后在两地盗窃作案70余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曾因盗窃罪先后三次入狱服刑。2016年10月出狱后,吴某某伙同高某某在潍坊市临朐县、临沂市沂水县、淄博市沂源县入户盗窃100余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在铁证面前,吴某某、高某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高某某均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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