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8 08:26:04
齐鲁网潍坊4月18日讯(青州电视台 李子君)近日,青州市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王府街道办事处五文路某路段北侧种植的9棵黄金柳被人故意损坏,损毁严重。接到报警后,五里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案发现场,对被损坏9棵黄金柳树进行现场勘查。
民警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损毁黄金柳系公共绿化树木,树木北侧麦田主人王府街道某村村民张某某有违法嫌疑,遂对其进行传唤。经询问,张某某如实供述其用镰刀、斧头、钢锯对9棵黄金柳进行损毁的事实。据张某某交待,为了防止绿化带树木影响自家田地庄稼生长,他用镰刀、斧头、钢锯将绿化带中的9棵黄金柳的树头全部砍掉。经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张某某对9棵黄金柳造成的损伤价值约为148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张某已被移送青州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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